關于申報2018年度中科院科研儀器設備研制項目的通知
來源:
時間:2018-06-01
為貫徹落實中國科學院“率先行動”計劃要求,引領我國科研儀器設備的自主研制和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,促進原創(chuàng)性科技創(chuàng)新成果產出,我院2018年將繼續(xù)安排專項經費支持科研儀器設備自主研制。院級科研儀器設備研制項目(以下簡稱項目)以滿足科研工作的實際需求為目的,應有獨到的設計思想、切實可行的技術方案和明確的驗收指標,并能產出實用的科研儀器設備?,F(xiàn)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2018年項目繼續(xù)實行分類申報,申請時要明確提出申請項目的類別。主要包括:
(1)單獨申報類。項目申請單位能夠完成儀器設備的研制工作,并利用研制出的儀器設備開展科學研究。
(2)聯(lián)合申報類。項目原則上由應用單位牽頭,研制單位作為項目合作單位,研制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歸應用單位所有。此類項目應為院內單位研用雙方的實質性合作,科研需求與技術支撐強強聯(lián)合,而非一般的聯(lián)合研制。
(3)持續(xù)支持類。要求前期承擔過院級科研裝備研制項目(原則上驗收已超過2年),有重要科研成果產出或開放共享情況好,并有進一步儀器設備研發(fā)需求(不是簡單的升級改造)。
(4)青年人才類。為進一步提升我院35周歲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技術創(chuàng)新能力和科研活動組織能力,針對青年科技人才采取項目單獨評審的方式進行傾斜支持。
二、本年度繼續(xù)嚴格實行按法人單位限項申報。限項情況如下:在職人員1000人以下的單位限申報3項;在職人員不少于1000人的單位限申報4項;中國科技大學、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限申報5項。項目申報類別不受限制。
三、請各單位進一步梳理科研儀器需求和關鍵技術基礎,統(tǒng)一組織本單位項目的申報,對推薦項目的技術方案、驗收指標等進行嚴格把關。對我院已有技術基礎、能有效解決我國受制于人問題的科研儀器設備及核心關鍵部件,院將優(yōu)先予以支持。
四、項目申請院支持經費原則上不超過300萬元,其中青年人才類項目不超過200萬元。預算核減超過20%的項目將不予支持。項目經費不要求自籌,執(zhí)行周期一般為2年,實行中期評估制度。
五、請各單位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,對到期未驗收的項目進行逐一梳理并督促項目執(zhí)行,對于項目管理不到位的單位,院將酌情調減項目申報指標。
注意事項:
2.6月15日下班前提交《2018年度院級科研儀器設備研制項目申報匯總表》。
3.6月22日中午前提交《中國科學院科研儀器設備研制項目實施方案》,以便形式審查。
4.6月25日由科技條件處匯總后通過ARP統(tǒng)一上報。
5.如有聯(lián)合外單位的項目,還需要外單位的簽字蓋章,請有意向申請的老師注意時間節(jié)點,提前做好準備,若有疑問,歡迎與科技條件處相關工作人員聯(lián)系。